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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淹歹匕的鱼

飞越离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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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尘年玉事

1.

    说实在的,胡闹对岳落是有想法的。当那天胡闹看着岳落从容走进离尘大酒店8888包房,那是传说中只有市领导才能进去的包房,并同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市委书记、市长一一握手时,她就开始有想法了。胡闹绝不承认自己是个拜金女,更不是一个见了大官就花痴的女人。可她现在需要钱,需要30万来救自己的妈妈。如果为了自己,她宁肯死也不会做违背自己意愿的事。可为了妈妈,就是死了又能怎样?

    于是胡闹那天晚上在不当班的情况下,一直在酒店等到岳落送别诸位领导后,又返回吧台,来看那玉镯。她还把那玉镯主动借给岳落,让他带回去研究,并顺带要了岳落的手机号码。而第二天一大早,胡闹就主动给岳落打电话,理由也很充分,还他的手帕。尽管岳落一再声称那手帕不要了,就送给她了,胡闹仍坚持必须亲自还他。于是,胡闹在那天清晨6点,出现在岳落临时租的小房里。从不化妆的胡闹甚至临时向吧台的小姐妹们借了一个化妆盒,描了眼线,并涂了一个自认为很漂亮的红嘴唇。其结果自然是手帕物归原主,但那玉镯,却忽然摇身一变从落荡鸡变成了凤凰。

    “你说,这是古董?而且是李什么来着?对了,是李煜。李煜送给小周后的玉镯?”

    “对,我猜至少有五成是。”

    “你怎么猜的?快告诉我呗!”

    “南唐后主李煜,说起来是个挺悲催的皇帝。他一辈子干的最得意的事,就是得到小周后。他对小周后宠爱之极,言听计从。据《资治通鉴•后唐记》记载,小周后生性好洁,从不佩戴任何金银器物,唯好戴玉镯。李煜曾经填过一首著名的菩萨蛮送给小周后。我们来看这首词:”

“蓬莱院闭天台女,画堂昼寝无人语。
抛枕翠云光,绣衣闻异香。
潜来珠锁动,恨觉银屏梦。
脸慢笑盈盈,相看无限情。

  这当然是写两个人情意绵绵的词,却有疑点。这疑点就在第三句:抛枕翠云光上。你想,在画堂之中,哪里来的翠云光茫?即使是小周后的锦帐,喔,也就是被和帘子什么的是绿色的,可绝不会用翠云光来形容。而且抛枕也可疑,既然前两句已经说了画堂无人语,静悄悄的,为什么要扔枕头?其实这应该是一个把玉镯放在枕头上的动作。而最后一句相看无限情就更耐人寻味了。要知道,当时小周后还不到15岁,而李煜已经34岁。写这词时,李煜还没有和小周后好呢。我们可以试想,一个不到15岁的少女,是怎么会春心萌动到爱上一个34岁的中年人?又怎么会午睡时看见姐夫来,就相看无限情?

    我个人觉得,李煜应该是投小周后所好,送给她一对玉镯,对,是一对,不是一只。这对玉镯,玉质极佳,且每只上面都有一只眼睛,就象这只玉镯那样。小周后受了喜爱之物的吸引,这才满脸笑容。而相看无限情,却不是说小周后看李煜,而是说小周后看那一对玉镯,四目相对,极是喜爱。而潜来珠锁动,是说玉镯上的眼珠如被锁一般,一动不动;恨觉银屏梦,却是说这玉质如屏,但却被这一块眼睛状黑斑给遮挡了”。

    “你一说,我倒好象还真有点觉得挺象那么回事的。不过,如果这真就是李煜送给小周后的镯子,一定能卖不少钱吧?”

    “这镯子要找个专家鉴定一下年代,只要它是唐朝的制品的话,一宣传炒作,拍卖的话,我估计保守也能卖得500万以上。如果有两只一模一样的玉镯,我分析拍卖额会过亿。”

    “真的?可你为什么说这镯子一定是一对呢?”

    “一是因为相看无限情那句词,另一个则是因为,这么好一块玉,当初玉工雕琢它时,决不会无缘无故把一块黑斑故意留在镯子最显眼的外圈。单只的话,绝显不出它的价值,因此我猜测,这镯子一定还有另外一只。”

    “你好象什么都懂,真了不起!”胡闹尽管一知半解,但仍把一脸崇拜最大程度地挂在脸上。

    “只是碰巧知道李煜的一些事罢了。”岳落脸有些红。他当然不好意思说,为了送那位副部长一副李煜的真迹,他研究李煜长达一个半月之久。

    “可是,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你明明可以花很便宜的价钱就从我手里把它买走,你甚至只要给我5000块钱,我也会卖给你,不会觉得吃亏,还会很感谢你的。”

    “你还小,不明白,事有所为,有所不为。”

    “你。。。。一个领导,竟然是好人?”

    “这么快从造假证的升级到好人了吗?哈哈!”

    之后,那只玉镯被几个专家进行了鉴定,一致认为是后唐五代十国期间制品。

    再之后,一场盛大的拍卖会即将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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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2.
     “你请我在这里吃饭,不怕别人看见?”

    “这有什么害怕的?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可你是领导哇!”

    “领导也是人呀!”

    “那干杯!”

    “干杯!”

    四海大酒店的雅间内,胡闹和岳落已经喝干了两瓶红酒。胡闹酒量并不好,她其实只喝了半瓶,其余的都进了岳落肚子里。可她仍然有点醉了。

    “岳。。。那个领导,我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尽管说,我能办到一定帮你。”

    “我想跟你借30万块钱。”

    “什么?多少?”

    “30万。本来我不想跟你借的,可是,可我。。。。”胡闹忽然想起医院的妈妈,已经停药2天了,眼泪忍不住断线珍珠一样流出来。

    “你看你,怎么说着说着就哭了?乖,不哭不哭。”岳落赶紧从包里取出那条苏绣白莲手帕,想递过去,忽然心中有些不忍。于是他站起来离座走到胡闹身侧,用手帕轻轻擦试胡闹的面颊。胡闹身子僵了一下,就不再动,任凭岳落擦拭。忽然,胡闹一把连岳落的袖子和手帕一起拽到自己的脸前,呜呜地嚎啕大哭起来。

    “胡闹,闹闹,别哭了,有什么伤心事讲出来我听听,没准我能帮上你呢。”岳落也有些醉,用手轻轻抚摸着胡闹的头发。

    “呜。。。。我不是好人。其实,我第一次到你家见你,是想和你睡觉,我听说男人早上刚起来都想和女人睡觉。等睡完觉就管你借钱,你要不借我钱,我就告你强奸。我知道你们当领导的最怕这些事”。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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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3.
     我从记事起,就没见过爸爸,一直和妈妈一起过。小时候,我和妈妈在姥姥家住,我的两个舅舅和大姨都看不起妈妈,我的表兄弟和表姐都欺侮我,他们骂我是野种,是我妈妈和野汉子生的。有一回我真生气了,象疯了一样拿起灶堂边的炉钩子一下打过去,把我大表哥的脸勾出一道半尺长的口子,缝了60多针,据说将来肯定会破相了。

    我记得,当时妈妈跪在姥爷和大舅跟前,求他们原谅,头都磕出了血。可换来的,只有“你们给我滚”这一句话。当天晚上,妈妈收拾了一个小包,带着我坐火车来到了离尘市。妈妈说,这是她和爸爸相好的地方,她要在这里等爸爸。

    妈妈那时候没有钱,在离尘,也不认识任何人。白天的时候还好,我和妈妈到处讨饭。晚上的时候只好睡在火车站里,我记得那时已经11月了,车站里冷得好象把骨头都冻酥了。妈妈把一个拣来的破棉袱抱着我,然后紧紧抱着我靠在车站的暖气上。可就那样,车站里的警察却来赶我们走。妈妈就叫我跪下给那些警察磕头。后来,一个姓吴的警察说,这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就让她们在这呆着吧,我们才能在车站呆着,没被冻死。那个姓吴的警察还经常端杯热水或拿些吃的来给我们,我和妈妈都非常感激他,妈妈让我管他叫吴叔叔。后来吴叔叔对妈妈说,他有一所旧房子空着,虽然破了点,可总好过在车站里呆着,再说呆几天没事,可时间长了,怕站长说呢。我和妈妈走投无路,搬到了吴叔叔家的旧房子。那是一个平房,只有一铺炕,一个灶台。而且紧挨火车道,每天有很多火车经过,有的还呜呜鸣着汽笛,让人睡不上一个浑囵觉。不过比起车站来,确实已经到了天堂了。吴叔叔又托人帮妈妈在红尘宾馆找了一个洗衣服的活,我和妈妈才侥幸活下来。我那时虽然小,可却明白很多事,我知道吴叔叔喜欢妈妈,就跟妈妈说让妈妈嫁给吴叔叔,可妈妈说什么也不同意。她说,爸爸一定会回来接咱们娘俩儿的,到时候咱们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那时候,我经常一个人沿着火车道走,一走就走好远。我想,爸爸可能就在铁轨的远处,我一直往前走,没准就能碰到爸爸,把爸爸带回家,那样我和妈妈就能过上好日子了。有一次,我不知不觉走到深夜也没发觉。妈妈第二天把我找回去的时候气坏了,用笤箒使劲儿打我,问我为什么不听话,告诉我多少回不让上铁道上玩还去。可我一句话也不说,我发誓,总有一天我会把爸爸带到妈妈身边。妈妈后来打累了,又抱着我哭。哭的好伤心。我就劝她,妈妈,爸爸一定会回来的。

    后来,还是在吴叔叔的帮助下,我才上了学。可我没有户口,只能当旁听生。上到高二那年,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本来那么漂亮的妈妈忽然就变老了。于是我休了学,开始打工挣钱。爸爸我估计是找不回来了,那么我要替爸爸养活妈妈。

   可是,妈妈,妈妈她12天前洗衣服时晕倒了,她得了白血病!大夫说换骨髓得30万,还得找配对骨髓。妈妈昨天下午就已经停药了。。。。。。我可以不吃不喝,不要脸皮,甚至不要贞操,就是不要命也无所谓。可我不能不要妈妈。

    妈妈。。。。我不要你死。。。。。。。。。
----------------------------------------------
     岳落眼圈红了。他把椅子拽过来,坐在胡闹旁边。用那只白莲手帕不时轻轻替胡闹擦去流下的泪水。他忽然觉得,心里面有块最柔软的地方,被什么狠狠地扎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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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4.
     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有一个男孩,他出生在农村。三岁起,他就表现出了不同一般人的天赋。因为并没有人特意教他,他却认得许多字,还会简单的算术。他6岁就跟着大人上田里干活,插秧,打草。他最高兴的事,就是冬天时搬把梯子,到房檐后面用手电照家雀。抓到麻雀后,扔进灶炕里直接烧,那简直是天底下无上的美味。

    到上学后,他回回考试都是第一名。高中时,他考入了离尘最好的高中,走出了农村。之后又考上了大学,分配回离尘市国土局。他勤劳垦干,人又聪明,很快得到领导赏识。26岁那年,他认识了一位他认为是全天下最美丽最善良的女子,两年后,他们结婚了,并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他的愿望很简单,只想快快乐乐活着,让老人快乐,让妻女无忧。

    仕途上,他一帆风顺,31岁就干到了副处级,前途无量。生活上,他有贤妻爱女,人人羡慕。可他有一个竞争对手。那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叫萧剑,比他大3岁,却是同一年提的副处级。萧剑是从最底层一步一步,始终对他怀恨有加。可他却并不知道。

    半年前,老处长突然因为脑血管病突发住院,虽然经抢救命保住了,可人却成了半瘫。单位一时没有了头,需要一个人来暂时代理。当时的副处长有4个,可有2个人年底即将退休,根本不会争这个位置。能争的,只有那个男孩和萧剑。那个男孩虽然在仕途上一帆风顺,可却并不是一个官迷,其实他根本没有想过争那个位置。可萧剑并不知道。

    一天傍晚,他带着美丽的妻子和5岁的女儿准备去江边散步。走在人行道时,一辆道边停着的灰色捷达突然向他冲过来。他虽聪颖,但身体一直并不强壮灵敏,属于那种善于谋划,但缺于应变的那种人。那一刹那,他吓着了,竟不知道躲闪。他妻子从后猛扑过来,一把将他推开,他得救了,可那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却倒在血泊中,再也没能起来。
-----------------------------------
     不知什么时候,那块白莲手帕已经到了胡闹手中。她拿着手帕,轻轻擦去岳落脸上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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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玉色生香

1.

    胡闹觉得自己恋爱了。虽然不是那种一见种情也不是那种绵如细雨的感觉,可她的确觉得自己恋爱了。她觉得不可思议,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大自己12岁的男人,而且是结过婚,还有一个孩子的男人。胡闹觉得,这一定是因为岳落帮助了妈妈的原故。他只是为她打了一个电话,真的只是一个电话而已。已经停药的医院立刻恢复了对妈妈的用药,并且在3天内就找到了配对骨髓,定于10天后手术。胡闹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权力原来这么伟大,这么好用。那让她宁可去死也办不到的事,在所谓的领导眼中,原来只值一个电话。当然,医院方面也表示,钱还是要交的,但是可以减免一部分,大概有四分之一。最重要的是,可以20天后,也就是9月1日再交——在那个胡闹认为纯属岳落臆造出来的小周后玉镯拍卖之后的三天之内。
     
    自那次喝酒以后,胡闹感觉自己和岳落之间好象突然有什么东西被打破了,她觉得岳落虽然年龄大些,但还算个好人,关键是显得很可靠。更让胡闹有些揪心又有些小幸福的感觉是,自己竟有了依赖他的感觉。岳落真的对他很好,尽管他每天很忙很忙,可不管胡闹提出什么无理要求,他几乎都会立刻赶过来陪自己,并且一丝不苟地照作。他送给过她一部最新款的苹果5S手机,可胡闹拒绝了。他又送给她一个金镶玉的挂坠,胡闹也拒绝了。并且义正严辞地警告他:从前没有他,自己活得很好;以后没有他,自己一样活得很好。如果他再送那么贵重的礼物,那么就当不认识好了。于是他不再送她任何礼物,只是一有时间就来陪她。即便两个人一起吃饭,闹闹也必定选那些街头小吃店,而且必须轮流花钱。自那次喝红酒后,他能请的最贵的一顿饭,是花60块钱,两个人吃了一顿麻辣烫。其实在闹闹心里,他早已经送给自己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就是那条绣着白色莲花的手帕。当然,以闹闹的见识,永远也不可能知道那条手帕的真正价值。

    现在,那么大一个领导,竟然在坐公交车陪自己去医院看望妈妈,闹闹心中不禁有些小得意。虽然他是开车来接闹闹,可闹闹却坚决不坐他的车,也舍不得打车。闹闹只坐过公交车,她也只坐得起公交车。岳落手里正提着一个大大的食盒,那是闹闹亲手为妈妈炖的小笨鸡。而闹闹手中,则夹着他那个精致的男式手包。——虽然医院里有吴情游叔叔一直照顾着妈妈,可闹闹只要不当班,必定会去照顾妈妈的。

    闹闹觉得全世界的幸福现在一定都写在自己的脸上。只要自己在家,岳落必定去那个小狗窝一样的房子里陪自己,讲些她从来没听过的故事,说些她从来没听过的话。而闹闹的故事,无非是今天这个小姐妹染头发了,明后那个小姐妹准备攒钱割双眼皮,后天又一个小姐妹处对象被人甩了云云。就是这些小事,他也都听得非常认真。可闹闹实在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讲来讲去,两次也就讲完了。于是闹闹就唱歌给他听。没想到他第一次听到闹闹唱歌,竟然流泪了。那首歌的歌名叫《人在旅途洒泪时》。那是闹闹第二次见到岳落流泪,也是一生中见过的最后一次。他说,他将来一定要搭一个大大的台子,让闹闹在上面唱歌。他要让全离尘市,全省,甚至全国的人都听到闹闹的歌声。闹闹心里很感动,虽然她认为他在吹牛。

    当然,闹闹也有些小遗憾。因为不管走到哪里,总是要闹闹先挽着他的胳膊,他才貌似勉为其难的被挽住了。他也有些瘦,闹闹担心有一天,他会抱不动自己走向一个神圣的地方。当两个人独处一室,不管多晚,他必定会回到自己的住处。闹闹梦想中的浪漫的亲吻,亲密的耳厮鬓磨,还有动人的情话,海誓山盟,竟然一次也没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男人是不是岁数太大了,那方面有毛病吧?闹闹有些恶作剧地盯着岳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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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淹歹匕的鱼 于 2014-9-9 05:02 编辑

2.

    车上人不算多,也不算少。沉浸在幸福中的闹闹并没有注意到,车上有个小偷正在偷一个女乘客的包。而岳落则不知神游何处,根本没向那边瞅。

    其实,除了闹闹和岳落,基本所有人都看见那小偷在偷东西了,却没有一个人作声。而这时,一个被抱在妈妈怀里的,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突然指着那小偷大声说道:“妈妈,那个人为什么把手伸进别人的包里?”

    小女孩的妈妈吓了一跳,赶紧对孩子说:童心,别管闲事。然后紧紧抱紧了孩子。小孩子的声音虽小,那被偷的女乘客却也听见了,她赶紧拉紧自己的包,那个小偷也讪讪地把手抽了回去。

    本来,事情应该到这里就结束了。下一站是离尘火车站,下车时,小偷路过那对母女,笑着对小女孩妈妈说:真是个好孩子呢!小偷用手轻轻摸了一下小女孩的脸,然后从容转身下车。小女孩童心则突然发出惊天动地的大哭声,脸上惊出现一道长长的血痕。原来,那个小偷竟然恼羞成怒,用手指间夹着的刀片,硬生生划开了小姑娘的脸。

    全车上的人都看见了这一幕,车内也有十多个成年男子,却没有一个人吱声。闹闹愤怒了!她冲着岳落喊:“快去抓他!”

    “还是别惹事了。”岳落嗫嚅地说道。他虽然有一米七五,却还不到120斤,兼且配着一幅400度的眼镜。他瘦瘦的身材,比起那个人高马大的小偷,实在如小鸡对阵大鹅。岳落的长处是头脑,绝非身体。从小甚至没和同学打过一仗的岳落,面对这种情形,实在心里有点怕。而更重要的,他担心胡闹会受伤。

    胡闹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只狠狠瞪了岳落一眼,就把手中拿着的那个精致手包“啪”地一声掼到岳落脸上,转身就往车下跑,然后大声喊:“抓小偷!快抓小偷!”车上几个男人见胡闹冲上去,也跟风冲下车,向那个小偷追去。

    不成想,那小偷却并没有急着跑,却掏出一把一尺来长的匕首来,向着众人狂嚣:“你们来呀,谁上来我就他妈的给谁放血!”一刹时,追上来的几个人都停下身子不敢靠近。小偷洋洋得意地正准备转身离去,一个戴着眼镜,有些削瘦的身影却突然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小偷。小偷大怒,反握匕首刺中了削瘦男子的后背,可那男人并没松手。小偷必竟人高马大,那个男子又太瘦弱。他又胡乱刺了两刀,猛一用力挣开了瘦弱男子。小偷知道犯了众怒,不敢多留,转身就跑。跑了大约有20步,却并没人敢追过来。可此时正在火车站人行道旁的一个穿着白色莲衣裙的女子,却突然拦住了他。小偷二话不说举匕首就刺,在周围无数人的惊艳的目光中,那女孩身子分花拂柳般轻轻一扭,一手就托住了小偷持刀的手腕,玉臂不知怎么一扭一转,匕首就落在地上。而那个小偷也不知如何被扭的反转身跪在地上,手腕却被那女孩紧紧扭着,一动也动不了了。

    群众惊诧了,愤怒了,甚至是出离愤怒了,大家一拥而上,无数只拳头和鞋底招呼在小偷身上,不到30秒钟,那小偷连喊都喊不出来了。

    “别把他打死了。”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不可置疑的命令口吻。众人不禁停下来,看向那个如兰花般卓而不群的女子。

    “把他送派出所吧。”那女子说什么都仿佛淡淡的,不带一点烟火气。

    “可没绳子。”一个男人说道。

    “没事,我跟你们一起去。”

    (注:云蕾女侠终于登陆离尘了。。。。。)
--------------------------------------

    此时,终于有人注意到了那个后背中了一刀的削瘦男人,一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女孩正抱着他的身体在呜呜哭着。好心的群众们开始走过来,七手八脚地抬起削瘦男子,连同那个被划伤的小女孩童心,一起送往离尘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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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3.

    “你怎么那么傻?没看见他拿着那么长一把刀么?”

    “我其实真的很怕,从小到大,我都没和别人打过架。”

    “怕你还上,这么大岁数了还逞能。你是领导,又不象俺们烂命一条。”

    “可我更怕你在心里认定我是个懦夫,以后见你面,永远都抬不起头来。”

    “以后也许就不见了呢,等你将来再升官,哪还认得我。”

    “不,会认得的。”

    “我说就不会。”

    “一定会的,而且是天天见面,陪着你。”

    “你胡扯,那根本不可能!”

    “不是胡扯。我以后要你天天陪在我身边。”

    “你?你什么意思?想赖上我么?告诉你岳落,本姑娘可没功夫天天陪着你。再说,走在你身边,当官的会认为我是小三,老百姓会没准会以为咱俩父女呢。哼!”

    “我不在乎。”

    “我说你这人唉?不在乎应该我说才对吧?”

    “我就是替你说的呀。”

    “你又不是我,凭啥替我说?”

    “因为我知道你希望我说。”

    “你去死啦!”
---------------------------------------------
     “你知不知道,当时真的很危险的。”

    “知道哇。”

    “你就因为怕我看不起你就冲过去了?”

    “嗯呐。”

    “可你知不知道,如果你万一。。。。万一那啥了,我会难过。。。。”胡闹本想说我会难过一辈子的,可又觉得一辈子这个词不妥。于是出口变成了“我会难过很久很久的。”

    “很久很久是多久?”

    “反正很久啦,我想,怎么也得三四天吧?哈哈!”

    “唉!看来我真是太杯具了,我以为你会难受一辈子呢。”

    “少臭美了,本姑娘决定,万一有一天你OVER了,我为你难过三天!”

    “三天太短了,不行三年怎么样?过去女人给丈夫守孝都守三年的。”

    “岳落!我看你这是作死的节奏!”
----------------------------------------------------
  “来,还疼不?慢点起来,喝点鸡汤。”

  “你今天怎么又没上班?”

  “我请假了。”

  “你不是从来不请假吗?”

  “谁让你逞能啊?你这病和我妈的病不一样。我妈的病,虽然重,但在手术前,和正常人一样,什么都能做。而且有吴情游叔叔照顾她,我也放心。可你这病,半步也离不开人哩。”

  “可一个酒店,不可能连续给一个收银员这么多假期吧?”

  “好吧,我承认,我辞职了。”说到辞职,胡闹忍不住想起酒店的一班好姐妹,不禁有些伤心,眼圈有些红了。

  “为我辞职了?”

  “少臭美吧你!本姑娘想辞职就辞职,谁也管不着!再说了,如果那个镯子真象你白呼的那么贵,那我也是小富婆了,富一代!还上酒店当什么收银员,是不?以后我有钱了,就包养你,让你当我的小三!哈哈!”

  “可万一我看错了,那玉镯根本不值钱,甚至没人买,那你怎么办?”

  “我怎么办关你啥事?我看你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
  “闹闹”

  “嗯。什么事?”

  “你说,如果我在这里向一个女孩儿求婚好不好?”

  “当然不好!”

  “为什么不好?”

  “我说,也看不出你这么土吧?你看看电影里人家求婚都啥样?那朦胧的月光啦,浪漫的音乐啦,美丽的玫瑰花,对了,还有香槟酒!”

  “那我就想现在向她求婚怎么办?”

  “忍着!我看你一天不打,上房揭瓦!”
------------------
  “你真的不用总陪着我的,单位有人护理我。”

  “那几个粗手大脚的男人又会干什么?我让他们回去了。”

  “可护理我的明明还有两个女人呀!”

  “怎么?我让那两个女人回去你舍不得是不是?你想让她俩护理你好发展出什么罗曼史是不是?你是领导,非礼她们她们也不敢吱声,是不是?等到了晚上,她们还能给你做点特殊服务是不是?好了,你说叫她俩回来,我就去把她俩叫回来,我走,再也不回来了,哼!”

  “别!别!姑奶奶,我什么时候说过叫她们回来了呀!”

  “你说了!”
  
  "我真没说。”

  “你就说了!”

  “好好,我说了,可我说错了,以后再也不敢说了行吗?”

  “算你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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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淹歹匕的鱼 于 2014-9-9 05:02 编辑

4.

  在朱芸华丽丽的带着一帮群众,押着那个小偷来到宏光派出所时,曾柔一眼就喜欢上了朱芸。据群众反映,这个穷凶极恶的小偷竟然是被眼前这个娇滴滴的美人一招制服的。而押解来到派出所的途中,这小偷还曾试图反抗过几次,可都被江芸一招制服,到后来那小偷正眼都不敢看江芸。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淡定从容的奇女子。女孩子其实是一种非常奇妙的动物。她们会喜欢年轻的幼齿哥,也会喜欢饱经风霜的大叔。她会喜欢和自己一样漂亮的女子,也会喜欢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她会喜欢萌翻了人的小喵,也会喜欢丑得要命的流浪狗狗。女人的爱心,永远过剩,而且经常泛滥。而曾柔同样是一个温柔可爱,容颜清丽的姑娘,在她的刻意交好下,江芸很快也喜欢上了曾柔。她们相互留了电话号码,并约定晚上一起吃饭。

  而同在宏光派出所,所长室内,费天大所长正接着一个电话。那是他新结识的一个极有钱的嫖客,后来却成为他大哥的朱剑峰打来的。

  “小天呐,上回我让你帮着打听的事打听着没?”

  “大哥,当然打听着了。那只玉镯本月28号,就在红尘大酒店的多功能厅进行拍卖。听说市里有几个开发商都想出手呢。外地也有不少人来凑热闹。要我说,一只破玉镯子起拍价就卖100万,根本不可能卖出去。”

  “大哥我还真对玉有些研究。怎么样?能不能托关系先到会场领大哥去见识见识?”

  “要说别的拍卖品,还真能。可唯独这玉镯,据说持宝人是个小姑娘,她是要等拍卖会开始后,才会把玉镯送到拍卖场的。我看呐,其实就是作秀。”

  “噢?这倒有意思。那小姑娘干什么的?”

  “听说就是一个酒店服务员。对了,据说她卖那镯子,是祖传的东西,她妈住院了,没有钱手术,她是要卖镯子救她妈。不过我觉得这纯码是编故事,就是宣传作势。”

  “卖镯救母?有意思。对了,那小姑娘在哪个酒店当服务员?”

  “就在大哥住的红尘大酒店呀!大哥天天上楼下楼的,没准遇见还能认识呢,哈哈!怎么?大哥对这样的女孩儿也有兴趣?大哥不会善心大发,要帮她救她妈妈吧?那可真算是一段佳话了!哈哈哈哈!开个玩笑。不过大哥上回找的那两个大学生可真够味!够青够涩也够辣!老弟还没感谢你呢。”

  “哈哈,等过两天,大哥帮你寻么几个俄罗斯妞,那才叫够味呢!”

  “多谢大哥,到时候咱们一醉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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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越离尘(第五章),长宵玉话

1.
     一间并不算大的酒店包间内,曾柔小脸红扑扑地看着朱芸,越看心里越喜欢。

    “芸姐姐,你可真漂亮!”

    “柔妹妹更漂亮呀!看这小脸,嫩的能掐出水来。不知道将来哪个男人会那么有福气呢!”朱芸促狭地伸出手,轻轻掐了下曾柔的小脸。

    “芸姐,你太坏了,不和你好了。”

    “怎么?说中心事了?有心上人了吧?这正常啊,说给姐姐听听,姐姐帮你出谋划策。”

    “哪有啦,我就喜欢芸姐姐,以后就赖上你。”

    “赖上我可不成。不过总有人会让你会喜欢的。”不知为什么,朱芸竟一下子想到了大堂兄朱剑峰。但马上想到把眼前这张温柔粉嫩的小脸和堂兄那桀骜沧桑的老脸放在一起的效果,不禁感到万分滑稽,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才不喜欢那些臭男人!芸姐姐,等吃完饭,要不你上我家来住好不好?我们同榻而眠,说一宿话。”

    “好是好,可我已经在红尘大酒店订房间了,再说,晚上我还有事得出去一会儿。”

    “可我想陪芸姐姐嘛。要不,我陪你去酒店住?芸姐不会嫌我烦吧?”

    “哪里会?好,那等会儿你就跟我去酒店,咱俩慢慢聊。”
------------------------------
     朱芸带着曾柔,向红尘大酒店吧台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就取到了堂兄朱剑峰早就给自己预订好的房卡。

    进入1609房间后,竟然是一间大床房,也就是屋内只有一张双人床的房间。朱剑峰早就了解朱芸虽然看着安静,却是个睡觉不老实的主儿,特意选的这间有2米乘2米大床的房间。朱芸一向习惯独睡一张床的,见了不禁眉头微皱。

    “哇!好大的床!”曾柔象小猪一样一头摔进了床中间。“太舒服了!今晚我就陪姐姐在这里说一宿话。”

    朱芸笑着在沙发上坐下来。然后,打酒店内线电话,告诉前台送一打啤酒。10分钟后,两个人开始一边喝啤酒一边聊天。曾柔因为靠在床上,又喝了几瓶啤酒,不大功夫竟迷迷糊糊睡着了。

    朱芸爱怜地把啤酒瓶从曾柔手中拿下来,帮她把外衣外裤脱下来放在沙发上,又把她顺到床的一边,枕着枕头睡了。她自己则来到门口,拨了房卡(也是取电卡),然后轻轻打开房门走出来。在16层的另一间房内口,她三重一轻地敲响了房门。房门无声地打开,一个体态威猛,目光炯炯的大汉出现在门内。

   “小芸,你怎么才到?”

   “有些事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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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2.

    “哎呀!坐了一晚上,累死我了,可得先躺一会了!”朱芸一进屋,立刻甩掉鞋子,毫无形象地扑到床上,比之曾柔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么大丫头了,哎!”

    “哥,你这边进展怎么样?有头绪没有?一个小地方拍卖行,你一定手到擒来吧。”

    “不。那东西现在不在拍卖行,要拍卖开始时才送到会场。”

    “那东西现在在哪儿?”

    “我查过了,在一个叫胡闹的小姑娘手里。她原来就是这个酒店的收银员,可3天前辞职了。”

    “在一个小姑娘手里?为什么不直接取来?她又怎么能挡住大哥的手段?”

    “她卖那个东西,是为了救她妈妈。她妈妈得了白血病,等着卖那东西救命。”

    “确实有点麻烦,直接取来,族规也不允许。要我说,这族规确实该改一改了,这也不许,那也不许,真不知道为什么定那些破规矩。”

    “小芸,你还小,和我当年一样,不知道这族规的重要性。家族三条族规,你还都记得吧?”

    “当然记得。第一条,只许偷玉石及玉石制品,而且只可偷盗,绝不许强取豪夺。第二条,不可入仕。第三条,不可偷盗穷困人家赖以救命之物,且每年之内,无论成败,全家族只准一人出手一次。”

    “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族规么?”

    “那我还真不知道。”

    “其实这三条族规的作用,说起来只有一样,那就是告诫子孙要小心行事,而且正是这些族规,保全了家族传承2000多年,不曾断绝。”

    “有这么玄?”

    “第一条,只许偷玉。要知道,玉这东西无价,其实是说,它在懂玉的人手里,是无价之宝,而在不懂的人手里,它一钱不值。懂玉的人,藏品想必不只一件。被偷了少这一件藏品他不在乎;不懂的被偷,他根本不知道那玉的价值。因此大部分都不会经官,即便经官,也不会穷追不舍。而不许用强取豪夺,自然是怕和失主朝相。我们是一群生活在影子里的人,永远不能见光。”

    “第二条不许入仕,则是因为人一旦入仕,难免为众人所知,而心态也会发生变化,难免失了本心。一旦因为官事牵累,一人倒台,牵连全族!”

    “第三条不可窃贫者救命之物,表面看着象是发善心,其实也是为了安全起见。你想,一个穷人,赖以救命之物不见了,他会不会拼命?一旦他渡过难关,东山再起,必定会发疯一样报复,家族将再无宁日。”

    “哥,听你这一说,倒还真有道理。可这只玉镯家族是一定要取回的,怎么办?”

    “两种办法。一种是,在拍卖成交后,跟踪买玉者,伺机盗取。另一种则是,在拍卖过程中,如此如此。”

    “你是说。。。。。”

    “这次,可就全靠小芸喽。”

    “小事一桩。等取了东西,哥你就是族长了,看我不横着膀子走,让那几个老头子天天训我!”

    “哪有那么容易!取这一只困难,另一只却太难了。”

    “另一只?什么意思?”

    “另一只玉镯,在胡天手里。”

    “胡天胡飞扬?那个被江湖中称作飞扬大侠的人?听说他不是早死了吗?有二十多年没有他的消息了。”

    “就是他。其实,胡并不是他的本姓。他本姓朱,叫朱天,字飞扬。是我们的大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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