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清浏文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淹歹匕的鱼

飞越离尘

[复制链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14.

    “我出生在农村,是一个很平凡人家的女孩。17岁那年,我考上外地一所大专,走出农村。可还没等到学校,却被一群歹徒劫持。那是一伙穷凶极恶的歹徒,他们把我和另外几个姑娘关在一栋没盖完的烂尾楼中。在那里,我们失去了贞操,但那些歹徒还是准备杀掉我们。你不知道我当时是如何的害怕和绝望,因为那些歹徒准备用火活活烧死我们。就在这时,飞扬出现了,他救了我和那几个姑娘,听说,他还救了很多人。那时候我发誓,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他,可他却根本没注意过我。”

    “那件事我略有耳闻,后来呢?”

    “毕业后,我做了一名援疆教师。那是一个极偏僻的地方,条件很差,教师宿舍都是平房。因为就我一个女教师,分到了单独一间房子。我在那里埋头教书,以为一辈子也就这么过了,再也见不到当年的救命恩人。可不想,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听见外面有响动,打开门时,就看到飞扬倒在我的门前。他浑身是血,但我还是立刻认出了他。我把他拖进宿舍,把他抬到床上。在援疆前,因为很多学校附近有狼,我们都被培训过简单的救护知识。我用剪刀和钳子把飞扬身上的子弹一枚一枚挖出来,一共有7枚。现在还在我这里,就是这些。”黎尘月从床边拿过一个小袋子,倒出一小堆弹头来。

    “我用酒给他擦洗伤口,给他上药。他发着高烧,我用井水给他擦身子,可不见效,我就先把自己泡在河水中,当时候已经是10月份了,水凉的泌骨。等我浑身冻得快僵了时,回去抱着飞扬,给他降温。他一直昏迷,我把小米粥嚼碎了,一口一口喂他吃。老天有眼,在第七天时,他烧退了,醒了过来。”

    “可飞扬已经不认识我了,我也没有说破。就那么默默照顾他。你知道,当时飞扬连床都下不了,所有亲腻的事,我都必须帮他做。一个月后,他让找到了剑峰,我才轻松一些。又过了三个月,飞扬差不多痊愈了,我们一起回了离尘。剑峰却一个人去了黄山。到离尘后,在一个美丽的夜晚,飞扬拿出一只镯子,就是失泪镯,向我求婚。我告诉他我曾经失过身,可他根本没嫌弃我,反而紧紧抱住我,说一定会照顾我一辈子,再也不会被坏人欺侮。那半年多,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们一起爬山,一起游泳,一起在最高的楼上眺望夕阳,一起在白桦林中无忧无虑地奔跑。”

    “后来,我发现我怀孕了,我告诉飞扬,飞扬乐得象孩子一样。他说,他来自一个大家族,他必须先回家族把一些事处理完,然后就会回来,和我永远在一起。他走了,却再也没有回来。”

    “我在离尘等他,却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我以前的朋友都劝我打掉孩子,可我没有。我一个人艰难地把孩子生下来,是一对漂亮的双胞胎。就是胡闹和曾柔,你想必早见过了。我没能力养活一对孩子,就准备回农村的娘家。在火车上,却把柔柔丢了。你知道一个母亲失去孩子的痛苦吗?你能想象我当时是多么绝望多么懊悔吗?你想不到,因为你没有孩子!”

    “住口!我虽然没孩子,可我对飞扬的感情,根本不比你少一点!”江南月大怒说道。

    “呵呵,我知道。剑峰说,你至今未嫁,也是在等飞扬。我明白你心里的苦。但也只是心理苦罢了,不是吗?我丢了一个孩子,一路哭着带胡闹回到娘家,却被父母和大哥一顿臭骂。都让我把闹闹扔了,再重新嫁个人。我死活没同意。我在娘家呆了6年,你知道受了多少白眼,遭了多少奚落吗?闹闹从小受尽欺负,6岁那年,她失手打伤了大哥家的孩子,我们俩被赶出了娘家。我没有地方可去,却有一个信念就是回到离尘,回到我和飞扬相爱的地方。在离尘,我们一名不文,只好靠乞讨度日。你知道伸手向人要饭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冬天的火车站里有多冷吗?我们连一床被褥也没有,只有一个破大衣。闹闹手上腿上全是冻疮,你知道一个妈妈会有多心疼吗?你不知道的,你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我却只是一个卑微的乞丐。如果不是后来好心人搭救,也许我和闹闹早就冻饿而死了。可就是那么艰难,我没有放弃,我相信飞扬会回来,我相信他一定会来找我!”

    “你说这些什么意思?你以为你对飞扬好,我就会放过你?告诉你,今天,你必须死!哪怕我陪你一起死!”江南月的眼睛通红,几乎喊着说道。

    “我告诉你,我比你更爱飞扬,也更相信飞扬。在所有人都骂飞扬是骗子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时候放弃过等他!我知道你喜欢飞扬,可你能做到我象我一样相信他吗?能在被抛弃22年以后,还象我一样爱他吗?”

    “我承认,你是个伟大的女人。不过,我还是要杀了你,因为飞扬死了,你必须死!”

    “我说这些,其实只是想告诉你,在以后的日子,你最好远远走开,永远不要出现在我视线里。你必竟也是可怜人。”黎尘月观音一般的面容上,竟然出现一股庄严的慈悲之色。

    “你在胡说什么!”江南月彻底愤怒了。

    “我没胡说,是剑峰让我劝你的。他说,希望你找一个远远的地方,找一个可靠的人嫁了。”

    “剑峰?他怎么会这么说?”

    “这也是我的衷告。因为,飞扬没死,他就要回到我身边了。”

    “不可能!你胡说!”

    “其实,你在医院呆了这么长时间,应该也见过他的。只不过,他现在老了,有一头银白色的头发,而且,断了双腿。他现在走路,是借用假肢的。”

    “飞扬?那个满头白发的老人是飞扬?”江南月在医院走廊里,还真注意到了胡飞扬。因为她从那个老人身上感觉到淡淡的危险,那纯属一种高手的直觉。只不过,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飞扬怎么会变得那么苍老。“他一定易了容!”

    “他没易容,那是他的真面目。他就是飞扬,他吃了很多很多苦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样,是不是和你心中那个白衣翩翩、风流倜傥的飞扬不是一个样子?可不管怎么样,他都是我的飞扬,是我心中的飞扬!我爱他,不是为了他多么英俊,不是为了他武艺高强,不是为了他才华横溢!我爱他,是因为我在用我的青春,用我的全部生命在爱他!我会用我的后半生一直照顾他,补偿他这些年受的苦难!”

    “你撒谎!我不信!我不信!”

    “你会信的。现在,你走吧,再也不要回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玉人安在

1.

    江南月失魂落魄地从医院出来,她一辈子坚持的信念,乃至整个人,从头到脚,包括每根汗毛都崩溃了。

    作为族中大长老唯一的女儿,从出生那天,就生活在阳光和赞美之中。她美貌、聪明、灵巧。她的功夫在族中不是最高的,但也不低。她精擅易容,有一次,她易容后和父亲在一个桌上吃饭,都没被认出来。她开锁的技术更是天下无双,甚至比窃玉堂堂主朱剑峰还历害。她还精通医术,中医西医本事全都不俗。可不管她多么漂亮,多么耀眼,朱飞扬(即胡飞扬,貌似很多人都忘了飞扬的真实姓氏了)都没有注意过她,甚至连把她当成一个妹妹都没有过!

    她骄傲,自负。即使没得到飞扬的爱,却始终认为最爱飞扬的人是自己。正是凭着这份执着和骄傲,她在族中宣布非飞扬不嫁。可她的骄傲,被黎尘月毫不留情地彻底击碎。对,不是击倒,是击碎。听了黎尘月的叙述,她知道,黎尘月对飞扬付出的,确实比她要多得多。关键是,黎尘月对飞扬的信任,远远超过了自己。她只不过听族人说飞扬跳崖了,就认为他死了。她甚至没有去找过飞扬的尸体。反观黎尘月,在没有一点消息,人人都以为飞扬是个骗子的时候,在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几乎冻死饿死的情况下,从来没放弃过对飞扬的爱,带着一个孩子,无比艰难地等了飞扬23年!

    江南月承认,黎尘月确实比自己更爱飞扬。在听到黎尘月艰难遭遇的时候,她已经生出了杀掉黎尘月,然后自己也找个地方安静自杀的想法。或许只有自杀,才能洗刷掉黎尘月比她更爱飞扬的事实,才能对得起自己一生背负的骄傲!

    如果只是如此,还不能彻底击垮她的信心。关键是,她见过现在的飞扬!那个满头白发,一脸皱纹,浑身皮肤全是干裂褶皱的老人,她第一眼见时就注意到了。但她无论如何不会认为那是飞扬!那个老人的形象,离她记忆中白衣萧洒,风度翩翩的完美形象实在相去不可以道理计。她承认,即便现在的飞扬突然向她表白情意,她也绝不可能再爱上他的。

    原来,她这么多年爱的,只是她心中的记忆,只是她自己虚构出来的一个完美的影子!

    那一刻,她的信念轰然倒塌,被摔得粉身碎骨。她失去了杀黎尘朋的理由,甚至连恨都谈不上了。她只有离开。

    她想起了剑峰,他给自己设的这个局,实在是掐中了自己的命门。凭剑峰的本事,永远不可能发现易容后的自己。即使发现了,也不能把自己怎样。以自己的执着,黎尘月迟早会死。可他只用了一块令牌,让自己听了一个故事,就永远保住了黎尘月的性命。难怪他武功不高,还经常做些离经叛道的事,却那么受长老会器重。(写这些主要是给胡闹看的,为什么她妈不需要人救,实在是别人救得了一次,救不了一生。)

    剑峰劝自己走,找一个远远的地方。江南月不明白剑峰是什么意思。事实上,自己大张旗鼓地出来杀黎尘月,黎尘月不但没死,反而和飞扬团聚了!她实在也没脸再回族里。回去后,更受不了睹物思情的折磨。她决定听剑峰的,去江南,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终老一生。她虽然有几个身份证,但都被家族掌握。她不想让家族的人找到自己。她决定偷一辆车,开车离开离尘市。她找了一个离医院较远,极为偏僻的胡同。一台新款帕萨特孤零零地停在那里。

---------------------

    在悠悠用手雷炸毁东侧防火门的时候,万水千山总是情(以下简称万水)知道,自己和阳光情谊被组织抛弃了。他没想到组织会如此决绝、如此狠辣。难道只因为自己和阳光情谊是外姓人?自己和阳光一直对组织忠心耿耿,成功完成无数次任务,在死士中排名中,却一直在50名以外。他认了,谁让自己是外姓人。可想不到,组织这次竟然赶紧杀绝!先是英菽被杀,哈妹被害,现在轮到了自己和阳光情谊!他本来就奇怪,为什么这么简单一个任务,还要派自己和阳光来。现在看来,组织根本就是要除去所有外姓人。组织在洗牌!

    万水和阳光顺着吴情游和胡飞扬一起打开的通道,疏散下楼。他亲眼目睹阳光情谊和悠悠同归于尽,见到了那场惊天动地的大事件。他不敢逗留,更不敢回组织。他根本料不到拍卖会上会演出这样惨烈的全武行,钱物和证件都在15楼房间里。可那里现在已经一片火海,根本取不出来。他左肩中了幽幽一枪,好在并不是要害。他不敢去医院,他知道马上全市会有一场大搜查,他在这里将无所遁行。即使不被警察抓住,也会被组织另外安排杀手找到。他必须马上离开离尘,一分钟也耽误不得。

    他身无分文,四处乱走,找了一条僻静的胡同,那里停着一台帕萨特。他见四处无人,用一块路上捡的铁片,顺着车窗缝伸下去撬车门。工具不顺手,他的技术也欠佳,用了快5分钟才撬开。他在里面锁上车门,喘了几口大气,开始研究怎么把车发动着。正研究呢,忽然看见有一个漂亮度女人走了过来。他放平座椅,仰身躺上,好让车外人看不见。等那女人走过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2.

    江南月走到车旁。见四下无人,掏出一根钢丝,在5秒内打开了车门。车门里,一个男人仰躺在驾驶员座椅上。一时,两个人面面相觑。

    “不好意思,我看见车门没锁,就上来歇一会,顺便帮你看看车。”万水必竟心虚,江南月打开车门的速度太快,他还以为江南月用钥匙开的车门,想当然把她当成了车主。如果在平时,自然可以顺手制服一个弱女子。但万水现在身上有枪伤,搏斗只会加速流血。他实在不想再惹事,他只想跑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了。

    “是吗?那我还真得感谢你!”江南月意味深长地看着万水。她实在想不到车里有人,不但有人,这人还是一个和她一样的偷车贼。她感到无比的滑稽。

    “既然你回来了,我马上就走。”万水想坐起来,不想牵动左肩的伤口,疼得他呲牙咧嘴,却起不来。看到江南月伸过一只手来,他抓住她的手,借力起身下了车。

    “不好意思,我走了,车里的东西我一件没动,真的,你可以检查!我这就走,再.......”万水的“见”字没说出来,他吃惊地看到江南月上了车。只用5秒时间就卸开了钥匙门,将两根引线相对,发动了车子。

    “你?你不是车主!”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

    “你要上哪里?是不是要离开离尘?带我一起走吧!”

    “我是要离开离尘。不过,你知道我上哪里么?也许我们根本不顺路。”

    “无论去哪儿都行!你看,咱们是同行,我又受了伤,现在还在流血,如果来不及治疗,说不定会死的。”万水知道女人都是同情心泛滥的动物,果断地打起了感情牌。

    “无论去哪儿都行?”江南月的心被地被什么触动了一下。是呀,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上哪儿都行呢!

    “上车吧。系好安全带,我开车很快的。”

    “真的?谢谢!太谢谢了!”万水转到车另一边,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却突然掏出那块他捡来的铁片,驾在江南月脖子上。他相信,这女人一定以为架在他脖子上的是一把匕首。即使被她发现不是匕首,这么薄的铁片,总会划坏她那吹弹可破的皮肤。而女人对于皮肤的热爱,甚至远远超过生命。

    “快开车!越快越好!”万水恶狠狠地说道。

    “看来,我被劫持喽?我好怕,不过这种感觉我很喜欢。”江南月嘴角带着一抹怪怪的微笑。因为,她整个心里都在笑。

    “喜欢?”万水有些蒙。不过他马上加大了手上的力气。“快开车,少说废话!”

    “你要上哪儿?我送你去。你可千万别杀我呀!”江南月发动了车,脸上有些红扑扑的,看上去也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害羞。

    “我。。。。我其实真没地方可去。这样吧,咱们先上高速,总之,离这个地方越远越好。”

    “原来,你还真是无家可归的人呢。”江南月轻声说道。

    “怎么,可笑吗?你们女人,永远不懂得男人有多辛苦,有多难。”

    “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刚刚见过一个女人,她的经历,已经不是苦难两个字能形容的了。怎么,想不想听听?”

    “呃,你说说吧。其实,我没恶意的,实在不好意思啦。”万水很奇怪江南月为什么如此镇定。不过她一直在安心开车,车开得很平稳,仿佛怕震伤到自己的伤口。他有些讪讪地收起了铁片,扔到后座上。他有信心,用一只手就足以对付眼前这个女人。

    。。。。。。。。。。。。。。。。。。。。。。。。

    离尘通往江南高速公路上。

    “果然,这世界有比你更晚的,也有比你更早的;有比你快乐的,有比你失落的,这就是群体的组成法则,所有的结果倒是顺理成章。其实,人没有最好,也没有最坏。你说的那个叫陈月的女人,确实很让人钦佩。不过,她也实在太傻。她能重新见到她的爱人,只能说她遇到了一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事实上,大多数女人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听完了黎尘月的故事,万水有些感慨。(注:此段对话,抄自胡闹贴子)

    “是啊,人本来就没有好坏,只有立场。只是大多数人没那么好的运气而已。我的运气就更差,竟然被人劫持了。”江南月说到劫持两个字时,竟然笑得无比灿烂。

    “我,我其实真的没想过对你不利的。这样吧,你随便去你要去的地方好了。咱们同行,你也没必要揭发我。”万水忽然觉得很不好意思起来。他正想接着说点什么,忽然发现车在高速边上缓缓停了下来。“你要干什么?”万水很不解,莫非她想要上洗手间?可这才开出多远呀?

    “我觉得,还是先把你肩膀里面的子弹取出来妥当一点。”江南月笑吟吟的说着。

    “你怎么知道这是枪伤?”万水大惊失色。然后他就看到江南月从一个包里飞快掏出纱布、剪刀、钢镊子、止血钳、消毒水。甚至竟然还有缝伤口用的针!

    “你是医生?”万水想推开江南月伸过来的手,却被对方用力在自己颌下一按,就一动也动不了了。(注:这不是高明的点穴,至少现实中猪没见过点穴。不过,颌下有一条主神经,受到压迫后,人会无法行动甚至昏迷。)

    “你现在需要休息,接受治理。”江南月的声音不大,却彻底让万水零乱了。他知道,即使自己不受伤,也万万不是这女人的对手。

    “你先睡一觉吧。”在江南月淡淡的声音中,万水昏了过去。

    半小时后,车子继续开了起来。万水有些痴痴呆呆地望着江南月,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她真漂亮,为什么刚才没有注意?”万水想着。

    车子在高速路上平稳地开着,一路风景无限。

    (恭喜恭喜,第一对私奔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3.

    吴情游和白芷都没受什么伤。他感觉很惭愧,因为他没保护好胡闹和岳落。岳落虽然醒过来了,但因为吸入过量烟气,还需要进高压氧舱治疗一次。胡闹好一些,只是在爬暖气管道时,受了些擦伤,还有胸前的烫伤。胡闹坚持守在高压氧舱门口等岳落出来,吴情游只好陪着。一转眼,却不见了同行的那个白发老人。老吴心里很配服那位白发老人,他第一次见到人力竟然能够达到那个地步。单论气力,自己是远远不如的。

    白芷紧紧挽着吴情游的胳膊,就象年轻情侣一样,弄得老吴一阵阵脸红。老吴的手机中,现在还有两张相片。一张是胡飞扬的,另一张黎尘月却已经删掉了,变成了白芷。

-----------------------------------

    408病房。

    胡飞扬一寸一寸地推着房门,仿佛那房门有万斤之重。虽然慢,最后还是打开了。左边的病床上,一个如观音般文静的女子坐在那里,静静地凝望着他。胡俐和曾柔,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胡俐看见胡飞扬,什么也没说,拉起曾柔的手,轻轻走出病房,带上了房门。

    “飞扬,你回来了。”黎尘月的声音很柔,很轻,仿佛胡飞扬不是离开了23年,而只是出去上街买了次菜。

    “我。。。。”胡飞扬想说什么,却被什么哽住了。他快步走到黎尘月病床前,握住了她的手。“你瘦了,这些年让你受苦了。”

    “回来就好。你看你,头发都白了。”黎尘月一边伸手擦去胡飞扬眼中不停涌出的泪水,一边心疼地抚弄着他的满头白发。

    “我没照顾好你,让你受了那么多苦。你一点都没变,我却老了。”胡飞扬用双手轻轻捧着黎尘月的脸,就象捧住这世上最贵重的珍宝。

    “飞扬,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你永远是我的飞扬,好么?”

    “我是你的,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离开你。”

    “飞扬,我其实没什么。你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不知道吃了多少苦。等我病好了,一定天天做最好吃的菜给你,一直照顾你,直到咱俩都走不动路。”

    “月月。。。。。。。。。。”胡飞扬再说不出一句话。

    他们相互抚摸着对方的面宠,紧紧盯着,仿佛一错眼就会失去。病房里,除了他们相互擦去对方泪水的声音,一时寂静无比。
-----------------------

别君二十又三年,直把青丝作白绾。
执手依依相握时,相看无语唯泪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4.

    “那年,我和同门大战一场。虽然胜了,却是惨胜,我的双腿被齐膝砍断了。那时我知道,我即使杀了所有人,自己也无论如何逃脱不了家族的追捕。更何况他们都是我的同族,我根本不可能下手。但我犯了如此大罪,家族却绝不会放过我。我唯一的逃脱机会,就是让家族以为我死了。

    当时围攻我的人中,只有剑峰和我最好。我在搏斗中,也故意没伤到他。我把他叫到身边,明里是嘱咐他不要泄露了你的住址。其实暗地里,我早已把飞檐索的钩子挂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叫剑峰过来,只是把钩子的位置指给他看。他也立刻明白我的意思。我奋力翻下悬崖时,已经戴好了特制的手套。我没时间穿上腰环,钢索又太细,我飞快下落,那只手套在我滑到一半时,就被割裂了,差点连手掌都割断。我飞速下落,就在以为我就要死了的时候,我发现崖壁上仿佛有个大洞。我用力一荡进了洞内。”

    “是这道伤口吗?”黎尘月捧着胡飞扬的右手,心疼得眼泪啪嗒啪嗒直掉。

    “我进了洞,剑峰也没有辜负我的嘱托,事后悄悄收起了飞檐索。没被家族发现。家族在崖底下找了我足足7天,但那里实在太大了,荒原百里之内绝无人烟。我一个断了双腿的人,根本走不出那片荒地。7天过后,他们就撤了,认为我肯定死了。”

    “你在山洞里怎么活下来的?你的腿没了,一定很苦很难对不对?对不对?你说啊!”黎尘月摇着胡飞扬的手,仿佛受苦的人是自己一般。

    “倒也没受什么苦。那个山洞洞口很小,里面却很大很深,我先撕破衣服,做成绷带,简单止住了血。感谢你曾经教过我一些应急的救护知识,我以前一直以为那是小道,根本不屑学习。你教我,我才认真学了,你又一次救了我的命。这一次,我很幸运,没有发烧。我休息了一会,看看洞外的悬崖,山洞离崖底大约还有七八十米高,崖面立陡立陡,根本不是人力能攀爬的。我下不去,又失血太多,渴得不行只好往洞里寻爬,希望能找到水源。可半山腰里的山洞,哪里会有水源?我一直往洞里爬,终于支撑不住倒下了。我仰面向天躺着,以为就这么渴死在洞里了。就在我快昏迷的时候,突然有什么落在我脸上,我用手一摸,竟然是一滴水!原来,在山洞深处,因为潮湿不见阳光,洞内湿气重,会偶尔凝结成小水滴从洞顶掉下来。我大喜过望,接站往洞里爬,果然最深处落下的水滴多了些。我张着嘴,在下面不停接水滴喝。可根本解不了渴。我知道我要死了,大声喊叫,可无济于事。这时,一大群蝙蝠飞进洞里,原来这是个蝙蝠洞,天亮了,它们飞回了家。我从地下捡了些石子,打落了几只蝙蝠。靠喝它们的血解渴。饿了,就吃蝙蝠肉。月月,你不会嫌弃我做那么恶心的事吧?”

    “我不会,我永远不会嫌弃你,飞扬,想不到你那么难。。。。。”黎尘月美丽的面容上,已是泪流满面。

    “靠蝙蝠的肉和血,头几天还行。可蝙幅的血臊热,当不得水喝。于是,我把蝙蝠翅膀卷起来,做成一个一个小杯子,放在洞顶滴水的下方,一天功夫,一个杯里也能接个几钱水。我做了上百个蝠翅杯,倒也够喝的了。后来,我发现洞壁上长着些苔藓,就着蝙蝠肉一起吃了。这样呆了三个月,我腿上的伤也基本好了。开始琢磨怎么逃出去。我回到洞口仔细观察,发现如果没有绳子,我是无论如何下不去的。就算下去了,崖下百里之内是一片荒无人烟的盐碱地,连只兔子都没有。我没了双腿,怕是半个月也爬不出去,半路上估计就饿死了。我必须得储备粮食,当然,最紧要的还是先找到一根绳子。我在洞里四处寻找,可根本没有能编绳子的东西。就那样,我在洞里混混噩噩呆了一年。”

    “那最后是怎么找到绳子的?”黎尘月有些焦急地问。

    “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蝙蝠翅膀的外围有一条筋一样的东西,晒干了以后,竟然能抗住一定的拉力。可筋太短,如果系在一起,基本什么也不剩了。我又开始打蝙蝠肠子的主意。我用晒干的蝙蝠肠把两筋缠在一起,就形成了一根较长的筋,这根筋会越来越长。再把几十条筋编辫子一样编在一起,成为一段绳子。那是个细致活,我大约干了半年。绳子已经有接近30米长了。就在我以为再有半年就能离开这个洞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件让我懊悔万会的事——因为我过度捕杀蝙蝠,蝙蝠数量只剩下不足原来数量的五分之一。我就是把所有的蝙蝠都杀光,也根本编不出一条能逃离山洞的绳子。我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等这群蝙蝠自己再繁殖起来。在第7年,我成功编出一条绳子,来到了崖底。我背着晒干的蝙蝠肉,在荒原里爬了13天,终于见到了人家。7年的山洞生活,冬天干冷,夏天蚊绳成群,我连一件衣服也没有,就变成了这副样子。”(老猪语,保护自然,热爱生命,坚决不要滥捕滥杀。)

    “飞扬,想不到你受这么多苦。呜呜。。。。。我就知道,你如果能回来,早就回来了。。。。”黎尘月轻抚着胡飞扬满是皱纹和褶皱的脸,就象抚摸着最光洁柔软的丝缎。

    “我回到城市,先是做了一名乞丐,无意中遇到小胡俐,她妈妈被车撞死了,我收养了她,教她本事。后来我带她来到离尘,却再也找不到你。直到胡俐打听到失泪镯现世,我们才又见面。”

    “可你那天明明来过一次,为什么不过来相认呢?”

    “失泪镯是一个神秘组织的圣物,我当年杀了他们好多人,他们必定会全力报复的。家族也会派人来对你和闹闹不利。如果不是剑峰。。。。。。。。。。”

    胡飞扬还没说完,门却开了,吴情游带着白芷、岳落还有胡闹走了进来。


注:蝙蝠其实沒翅膀,那东东叫翼膜。因为太专业,改写成翅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章,与本文无关,可以不看,当然也不收费:)

    关于江南月为什么这么快就变心,解释一下。

    其实,很多人都有过一段暗恋或初恋,念念不忘,甚至到死都不会忘记。如果只把它当作一种甜密的忧伤来品味,那么无所谓。如果那段感情已经影响到了你的生活甚至心态,那么,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在10年之后回去看对方一眼。对男人,他会发现当年的小白兔、白雪公主,变成了市场上随处可见的大妈。对女人,她会发现自己喜欢的白马王子,变成了大腹翩翩,秃顶肥胖的大叔。

    这种事,我有过亲身经历。我大一时曾经经历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几乎每个晚上都能梦见她,甚至有了心爱的人也一样。大学毕业十年后,同学聚会,我又见到了她。她主动和我说话,聊些当年的话题。可是她已经彻底变成了市场大妈,我当时只想快点离开她。老猪承认自己是外貌协会的,而且有些小卑劣。不过,从那以后,我真的就再没梦见过她,甚至从没主动想起过她。

    最好的疗伤药,其实只是看到事实。

    因为总看到有人为情所困,念念不忘,在此,老猪再多嘴说两句。

    初恋确实让人难忘,甚至很多人愿意为之去死。如果初恋就成功了,自然皆大欢喜。但如果不成功,恕老猪直言,老猪觉得应该马上放下。因为初恋的年龄,正是人一生中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时期,人总是处于亢奋状态。那些月色,那些鲜花,那些情话,那些浪漫,说白了,只是象人喝醉了酒一样做的傻事。一次失败的初恋值得怀念,值得珍藏,但不值得为之痛苦。除非,你们经历过患难、经历过生死,经历过无数的磨难!

    猪认为,能被简单的世俗,甚至家长反对、出国、异地工作之类分开的爱,根本算不上是爱!即使在一起,也只会慢慢相互厌倦。所谓的念念不忘,只是一种自我催眠营造出来的氛围,这种氛围,只会让自己痛苦。素以,老猪看《铁塔尼克号》时,一直在笑,冷笑。幸亏男主角死了,否则用不到一年,怕有人就会出柜。

    真正的爱,必须两个人一起磨合、经历。忍受各种苦难的锻炼甚至折磨。两个人都肯为对方失去一切,包括所有的财产甚至生命。如果有一个人肯为你做这些,那么,这个人才值得你用一生怀念,一生祭奠!

看热闹:发表于 2014-9-4 01:22
人生啊,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要在附近几棵树上多死几次试试。

流浪猪:发表于 2014-9-4 01:33
其实,对于树来说,如果那棵树愿意陪着你,伴你一生,为你遮风挡雨,给你结果子吃,甚至为你死,你选一棵树吊死也无妨。
问题是,这样的树真的粉难遇到。
素以,多找几棵树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5.

    “她吴叔回来了,来,我给你介绍介绍,这是拙夫飞扬。飞扬,这就是我说的吴大哥。闹闹,来,他就是你。。。。。。。。”

    “飞扬!你姓胡?胡飞扬!”本来一直略有些瘦弱和驼背的吴情游,猛地挺直了腰,一股无形的气势勃然发出。他一旁的白芷,立刻双眼放光,恨不得把吴情游一口吞下肚里。

    “我叫朱飞扬。不过,很久以前,确实用过胡飞扬那个名字。怎么,咱们认识?”胡飞扬略感奇怪地说道。

    “哈哈!认识倒谈不上。苍天有眼,让我终于找到你!”吴情游仰天打了个哈哈,只觉得眼睛湿润了。二十几年的寻找,在他已经放弃,甚至绝望的时候,老天终于把他的杀父仇人送到了眼前。

    “吴大哥,你这是怎么了?”黎尘月有些急了。

    “老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白芷也拉了拉吴情游。

    “吴叔叔,刚才你们俩还说的好好的呢。。。。”胡闹也委屈地嘟囔。

    “你们都不要说了!胡飞扬,你是否还记得八卦门的吴钧?我是他的儿子。在你把我父亲打伤后,他一个月后含恨离开人世!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现在,我以一个武者的名义向你挑战,生死战,你是否接受!”

    “吴钧?他去世了?。。。。。。。。”胡飞扬刚想再说什么,白芷却打断了他的话。

    “老吴,二十多年了,咱不报仇行吗?我求你了,咱们一把年纪了,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咱不和他打好不好?求你了。。。。”白芷的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她虽然知道吴情游很历害,轻易制住费天,一掌就打破了一堵墙。不过,她也亲眼看见胡飞扬一挥手就把一台车扔了出去——在她心中,那简直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她心中的吴情游绝没有那么大力气,和胡飞扬打,多半会输。而生死战中,输就是死。

    “白芷,你不明白,我这一辈子就是为了找到他,替我父亲报仇雪耻!我放弃八卦门掌门的位置,流落异乡,忍气吞声,看看快二十四个年头了。二十四年,二十四年呐!你不要劝了,我意已决。胡飞扬,你可以避战,只要你避战,当众磕头认错,并上我父亲坟前守灵三天,我绝不为难你。”

    “当年我虽然打伤了你父亲,可我自认那伤势绝不会致命。你父亲死了,你找我报仇,也是天经地义,我无话可说。我可以为你父亲守灵。不过,当众磕头认错?哈哈,我虽然老了,却做不到!”胡飞扬声音坚定,带着钢铁般的力量。

    “老吴,你要是输了,我也不活了。。。。”白芷开始抽泣起来。

    “飞扬,你去吧。不用担心。你们俩切磋一下也好。她吴叔叔照顾我们娘俩这么多年,没有他帮助,我们娘俩早死了。你绝对不能伤到他。”黎尘月苍白的脸上,浮起一丝不正常的红晕,仿佛胡飞扬去参加的,只是一场宴会。

    “我想起来了,你应该就是当年号称八卦无情的吴情游,号称离尘第一高手。我接受你的挑战!你发出的挑战,那么我来定时间地点吧。离尘郊区公墓东侧,有一片空地。时间就定在今天晚上9点吧。”

    “好!正好咱俩有一个人倒下了,也就不用离开了。还有,我希望到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不想看到别的人。”吴情游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黎尘月一眼,又看了看身边梨花带雨的白芷。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6.

    黎尘月让胡飞扬领着一对双胞胎女儿出去玩了,岳落也休息去了。房间里,只剩下黎尘月和胡俐。

    “你是不是要害死我爹!”胡俐怒了。“老头子。。。我爹虽然历害,可他没有腿呀,假肢勉强走路还可以,怎么可能和人比武?一般的人当然不是他对手,可那是八卦无情!你知道他有多历害么?当年他连续三年夺得黎尘全国武术冠军!那是全黎尘公认的第一高手!你。。。。。唉!”

    “小俐,你跟你爹这么久,难道还不了解他吗?他会避而不战么?既然一定要打,那就打好了。”

    “可是,我爹不可能打过吴情游!如果是和敌人生死搏斗,他身上有几种历害暗器,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可你为什么让我爹不许伤害吴情游?你知道我爹多听你话吗?你害死他了呀!”胡俐真发飚了。

    “可吴情游真是个好人。没有他,我和你闹闹姐早就冻饿而死了。人不能没有良心的。。。。”

    “你怎么好象一点也不担心?我爹要万一死了,你咋办?”

    “我当然和他在一起。小俐,可能我对不起你和你爹,不过,对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你必须支持他的每一个决定,即使你心中一万个不愿意。”黎尘月捏了捏被中的一个小瓶子,那里,有一盒安眠药,那是她入院时就准备好了的,当时是不想拖累胡闹。没想到,病治好了,飞扬也见到了,这药反而才有了用武之地。

    “我。。。。你。。。。”胡俐实在说不下去了。“不行,我得想想办法。。。。。我得想办法。。。。一定会有办法的。。。。。”胡俐在地上团团转着。忽然,她想起一个人。老头子说那个人可以完全信任,并说他很历害。她掏出手机,查到那人电话号码——那还是当初她当钩子时要来的。她来到卫生间,拨通了那人电话。

------------------------------

    “哥,飞扬大师兄和吴情游决斗,你怎么看?”

    “飞扬师兄必死无疑。”

    “你怎么会这么说?飞扬师兄不是很历害?”

    “大师兄当然历害。如果在23年前,飞扬师兄的胜面应该在9成以上。可他再历害,也敌不过双腿残缺。八卦掌,又名八卦游身掌,是专门靠步法取胜的功夫。大师兄移动不便,只有挨打的份,又怎么会不输?”

    “那怎么办?你费那么大力气救了黎尘月,总不能看着大师兄死吧?”

    “这是一个必死之局,我救不了的。”

    “你一定有办法的,你倒想想呀!”

    “我记得,你曾经和月师叔学过易容?”

    “到是学过几天,可比月师叔差远了。易容也根本不可能让一个人变成另外一个人!”

---------------------------------

    胡飞扬也知道现在的自己根本不可能敌得过名震离尘的吴情游。格斗不是举重,谁力气大就能赢。而以他的骄傲,更不可能在公平决斗中使用暗器。对方的八卦游身掌以身法见长,取胜的希望实在渺茫。他非常明白黎尘月的做法,他爱她,就是因为她总是能够完全理解他,支持他。胡飞扬索性放开了心怀,拉着胡闹和曾柔,开开心心地逛起了街。他一张沧桑的老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是谁之前祝贺他俩喜结良缘来着?话说,俺们小白可系个正派女银,还米到结婚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7.

     吴情游的家里,白芷双眼含泪。

     “老吴,你能打赢他对吧?”

     “不能。他的力量远比我大。我怕打不过他。”

     “那你为什么还要挑战他?你疯了!”

     “事有所有,有所不为。我窝囊了半辈子,不能再继续窝囊了。再说,父仇不共戴天,我必须和他一块雌雄。”

     “难道一点胜的机会也没有?”

     “当然有。他的腿好象有什么暗疾,走路姿式很怪,应该是受过重伤还没痊愈。我也想等他腿好了再挑战他,可那时我多半不是对手。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唯一一次良心不安的事,可为报父仇,我顾不得了。”

     “老吴,你可一定要回来!你不回来,我也不活了。。。。。。”

---------------------------------

     灯下,白芷孤零零坐着。吴情游走了一个多小时了,他说要早点去,顺便看看地形。他练的虽然是掌法,但能否打中对方,到有八成功夫在腿上。白芷失魂落魄,暗怪自己命运多舛。前夫窝囊,费天又是个骗子。好不容易遇到重情重义的吴情游,现在又去决斗了。她正难过着,忽然听见有人敲门。

     “开门,白姐开门!”

     白芷听出是胡俐的声音,不禁奇怪她是怎么找来的。不过,她还是打开了门。刚一开门,一条狗就被塞到她怀里。那并不是条大狗,不过是条一尺来长的宠物狗罢了。这条狗是胡俐下午从市场买回来的,毛色灰灰的,很可爱。胡俐给它起了一个非常萌的名字“卡宝”。

     “啊!。。。。。。救命啊!救命。。。。。。快!快把它拿走!”白芷这一辈子,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连死都不怕,唯独怕狗。她小时候被狗咬过两回,得了严重的恐狗症。甚至在电视里、画报上看到狗都忍不住一阵哆嗦,更何况一条活生生的狗被塞在怀里。

     狗很快回到胡俐怀里。

     “你这丫头是想死呀!不知道我最怕狗,还拿那东西吓我!”白芷彻底愤怒乐。

     “俺也没想到这么小的狗狗你也怕呀。。。。这样,我把狗送到车里去,然后回来再和你说话。”胡俐抱着卡宝就出去了。路边果然有台车。

     “这个疯丫头,吓死我了!不过,她哪来的车?”白芷有些疑问,准备等胡俐回来再慢慢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283

回帖

1303

积分

游客

积分
1303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04: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8.

    立秋后的夜空总显得空旷高远。再有一周多就是中秋,一轮上弦月发着淡淡的清光,仿佛在讲一个忧伤的故事。

    吴情游已经在公墓东边的空地等了有两个小时了。他是趁天黑前到这里的,只为了查看地形。这块地方,地面很不平坦,果然并不适合八卦游身掌的施展。不过,他早已记熟了这片空地中每个坑包,他相信,即使地形对自己有些影响,也不会太大。更何况在黑天,对方腿上有暗伤,应该对他更不利才是。正寻思着,远处一条人影慢慢走了过来。

    胡飞扬慢慢走着,他已经放开一切心事。见到黎尘月,又见到一对可爱的女儿,他此生无憾!他当然不想死,他选择这里决斗是有深意的。一方面,地形会对对方产生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则是这黯淡的夜色。他在山洞中生活了七年,没有谁比他更能适应黑暗。这两点当然还不足以让自己取胜。不过,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最骄傲的男人,他可以死,但绝不会屈辱地跪下。月光之下,他的一头白发随风飘荡。

    胡飞扬走到吴情游对面两米的地方站住了。他伸出右手,掌心向上,向对方做了个请的姿式,一如当年对吴钧一样。

    吴情游也没说话,做了个起手式后,立即展开步法,从正对对方的乾位斜绕到对方左手边的离位。离属火,是最适合攻击的位置。吴情游一个倚马问路,向对方试探攻出一掌。(注,人的左手边,本来就是最容易受攻的地方)

    胡飞扬根本没有闪避的意图,身体略一偏,左手使了半招白鹤晾翅,架开吴情游的手掌。吴情游担心胡飞扬右掌攻来,步法不停,已经绕到胡飞场身后,见胡飞扬并没转身的意思,明显心存轻视,不禁大怒。不过他生性谨慎,更对武学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对方是明显有后招。他没有出招,快速闪过,偶尔攻出一掌,也是试探性居多。他绝不贪攻,却苦了胡飞扬。

    胡飞扬早已经设想了取胜的办法,也是他唯一可能胜利的办法。那就是故意把后背卖给对方,引对方双掌来击。只要击实,自己拼着受他一掌,却可以回转手臂,至少抓住对方一只手腕。只要抓住吴情游,就立即把他拖倒。在地上翻滚扭打,凭自己的无上神力,对方绝不是对手。可自己露出那么大破绽,对方竟然视而不见,只是中规中矩地来按八卦方位跑动,绝不冒进。五分钟后,胡飞扬必竟身体转动不便,已经受了吴情游三四掌,虽然并不重,却也绝不好过。

    吴情游见识过胡飞扬的气力,怎么会不处处小心。他只是不停游走,见着好机会就出一掌,十分力气中,最多只有三分发劲,却有七分收劲。来之前,吴情游以为,这几乎是他必死的一场战斗,取胜希望连一成都没有。他没料到胡飞扬双腿移动竟然如此不便。他心中暗喜,逐渐加快了进攻频率,胡飞扬很快接连中掌。片刻之后,竟然被一掌击中后背,吐了一大口鲜血。吴情游没想到会这么容易取胜,但他知道自己赢定了,攻势愈加猛烈。

    胡飞扬接连中了几十掌,但对方的掌势都是一沾即走,根本没有能抓住对方的机会。他已经身负重伤,现在即使抓住对方,鹿死谁手也不好说了。不过,多年的艰苦经历,早让他学会了隐忍。他在等,等对方以为自己不行的时候,施展全力向自己攻击。自己如果能击中对方要害,那至少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左后肋又受了吴情游一掌,肋骨应该断了几根。他被打的一个踉跄,向右迈出一步,身子失去重心,几乎跌倒。

    吴情游终于等到了必杀的机会!他转到胡飞扬左前方,右掌用尽全力向对方心脏部位击过去。眼见对方无力躲闪,他只要击实,胡飞扬必死无疑。胡飞扬也看到了这一掌,他左臂被多次击中,已经麻木,更因为肋部的剧痛,根本抬不起来。他只能用力向右扭了下身体,用右拳向对方前胸打过去。他只是向征性地做出这个动作,他明白,对方的右掌肯定会先击中自己。

    “啊!”静静的夜空中,忽然传来一声女子凄历的惨叫声。吴情游一愣,他觉得这声音好熟悉。他必中的一掌没有击出,只是顺势挡过了胡飞扬的一拳。他反正赢定了,根本不着急。循声音来处望去,却发现大约30米外的草丛中,一个男人正挥刀向一个女人砍去。夜色中看不特别清楚,但那衣服、那身影,不是白芷是谁?

    “救命啊!救命!”那女人竟然倒在地上了,那男人还在挥刀用力砍着。这回吴情游听清楚了,那声音,确实是白芷的无疑。他急转身就想向那里跑,可高手对招,哪能有丝毫分神和犹豫。他只觉对一只千斤巨锤一样的拳头重重打在自己右胸处。他被打得飞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几圈,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整个右胸不知断了多少块骨头。但他仍艰难地着爬起,挣扎着向那边踉跄地跑去。

    胡飞扬一万分的不明白,为什么吴情游在大胜之余,竟然突然忘了躲闪,被自己一拳结结实实打中。他当然也听到了那女子喊救命,不过,一个绝顶高手在绝斗中,怎么会被外物所扰?

    吴情游终于跑到了刚才那女子喊救命的地方,却看见不远处,一辆黑色轿车疾驰而去。这里,除了一片滚倒的杂草,再没有丝毫人影。

    冷月当空,玉人安在?

    “白芷!白芷!。。。。。。。。。啊!。。。。。。。。”吴情游放声大喊,似乎想把一辈子的抑郁和痛苦全都喊出来。他忽然想起,认识白芷这么久,每次都是白芷给他买衣服,买各种各样他认为毫无用处的小东西,给他做好吃的,跟他说一辈子在一起,跟他说一起死。每次在一起,都是白芷主动挽着他的胳膊,自己已经老了,无权无势,可白芷还那么年轻、那么富有,在黎尘也是小有名气。可她根本不顾外人怎么看她,义无反顾地对自己好着。而自己又做了些什么?他还从来没给她买过任何礼物,从来没认真关心过她,甚从来没对白芷说过一句情话!

    吴情游的泪水禁不住奔涌而出,刚想去追那辆车,却被一只手紧紧拉住了。

    “追不上的。那是你的爱人吧?我理解你的心情。这次绝斗是我败了,日后必去你父亲坟前,向他老人家磕头赔罪。”(注:这里说的是向死去的吴钧磕头赔罪,而不是当众)

    “我。。。。不需要了。父亲是积郁而死,并不是因为受伤。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只想要白芷没事,只想要她没事。。。。。”

    “我们还是先回医院吧,然后再从长计议。你的伤不轻,应该伤到了肺叶,先把伤养好,凶手总会抓住的。”

-----------------------

    当胡飞扬搀着吴情游回到离尘医院408病房的时候,两个人全呆住了。白芷正坐在椅子上,和胡俐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一刹时,两个人都以为出现了幻视。吴情游突然甩开胡飞扬,快步来到白芷面前,双手紧紧握住白芷的手。

    “白芷,嫁给我吧!”

    “我。。。。”白芷愣住了。胡俐说吴情游肯定会活蹦乱跳的到医院来找他,她根本不信,可架不住胡俐软磨硬泡,还是被拽到这里。吴情游果然回来了,虽然浑身泥土和鲜血,怎么也和活蹦乱跳这四个字不搭边。不过吴情游突然向她求婚,一下子把她击晕了。

    “芷芷,嫁给我好吗?”

    “好,好!我很开心,我好开心!啊!。。。。。。。”

    (恭喜老吴!恭喜小白!鸣礼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平水清浏 ( 沪ICP备2021008031号 )

GMT+8, 2024-11-21 21:33 , Processed in 0.060707 second(s), 17 queries .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2259号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